发表时间:2020-08-28 17:34作者:学生工作处阅读:次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高校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措施,回执录入工作又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作流程,借款学生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后,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或国家开发银行发送的手机短信验证码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学生的“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截至目前为止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1236余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汇总
为提高工作效率,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通过分化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学院下达《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下联学生个人留存,只有短信验证码的学生收集验证码即可),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及短信验证码填入《2020年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
3.老生《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连同《受理证明》一并于9月10日前交校资助中心(《信息表》中顺序与《受理证明》顺序保持一致,序号标在《受理证明》右上角);新生《受理证明》由资助管理中心在绿色通道进行收集;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别情况),则各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5.江西、黑龙江、福建、河北、云南、四川等省有部分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是纸质回执,学生入校后需第一时间在其纸质回执上盖章,然后由学生本人寄回生源地贷款银行。请各学院将以上六省份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回执信息登记到《2020年非开发银行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中,并收集相关材料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再发还给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填报数据。
因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内贷款学生数仍在增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持续更新上传至学生资助工作群共享。
附件1: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
附件2:2020年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
附件3:2020年非开发银行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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